
LED顯示屏也是一把雙刃劍,正負面都應理性對待
作為一種新型的戶外廣告載體的LED戶外電子顯示屏,已悄然興起,成為城市戶外廣告新的亮點,備受關注。重慶LED戶外電子顯示屏本是點綴著勃勃生機的城市、提升城市檔次和品位不可或缺的重要元素,可現在這種不可或缺的元素漸漸成了市民日常生活不可承受之重。
LED戶外電子顯示屏,以色彩亮麗、圖像清晰、信息量大等特點深受廣告傳媒業界的推崇,給市民帶來海量商品信息外,隨之而來的便是無休止的噪音污染、光污染、視覺干擾等一系列問題,LED戶外電子顯示屏逐漸成為一把雙刃劍,而這把劍卻越來越偏向于刺傷周邊的市民們。
一個個光鮮亮麗的電子顯示屏循環播放的廣告“挑逗”著每位過往路人的購買欲,給人帶來無限遐想的同時也讓周邊商家、路人感到厭煩。除了噪音讓人詬病以外,市內LED電子顯示屏忽明忽暗的畫面切換所造成的光污染、視覺干擾也讓市民深惡痛絕。對開車經驗有經驗的司機師傅會自覺避開這些顯示屏,但對于那些偶爾路過的私家車主或新手來說,可能影響會大些,如果被顯示屏幕吸引注意力,晃了眼,容易發生交通事故,而且出這樣的交通事故責任難以界定,車主往往就付全責。往往這些安放有led顯示屏的商業樓往往與居民區只有一街之隔,晚上或明或暗、花花綠綠的畫面切換,透過居民的窗子照進來,一閃一閃,影響正常休息。越來越多的住戶抱怨晚上在家中既要忍受噪音,又會被顯示屏發出的強光襲擾。
業內人士稱,商家通過在LED電子顯示屏上做廣告,其目的是讓更多市民知曉商家宣傳內容,擴大知名度,如果音量減小,市民們不會關注到顯示屏內容,勢必會影響到廣告效果,降低顯示屏亮度,晚間的宣傳效果又會減弱,廣告公司無法達到商家的要求,對于廣告公司來說,會流失更多的客戶資源,所以在不能影響市民生活的同時,要確保商家宣傳效果,兩者很難兼顧。但商家利益已經損害了市民健康,兩者博弈時,是犧牲市民健康為代價從而提高六安GDP,還是以民為本尊重民意為第一要義進行行政決策,成眾多市民內心的期盼。
據了解,對戶外電子顯示屏的監管,涉及到環保、城管、公安等多個部門單位。
目前我國對光污染治理尚無一個明確的法律法規,處理還缺乏一定的執法依據。針對市民投訴,只能要求商家盡量將顯示屏亮度調至柔和狀態,把擾民行為降到最低。
業內人士建議,大型電子顯示屏的設置應考慮盡量遠離城市主干道,且在交通繁忙路口不得設置。同時應考慮控制電子顯示屏的顯示明亮度、播放時間和畫面播放節奏,并規范電子顯示屏的大小,盡可能減少其對交通安全和居民生活的影響。
更多的需要行業自律,在獲取利益的同時可顧及到周邊市民的感受,實現雙贏。